化学清洗质量检测规则
一、腐蚀率及腐蚀量的检验
a.腐蚀率及腐蚀量的测定。
b.用目测观察标准腐蚀试片的表面,以无局部腐蚀为合格。
二、水垢除垢率及洗净率的检测
a.除垢率的测定;
b.洗净率的测定;
c.用目测认定未指定面的除垢率和洗净率;
d.当a、b无法实施时,由双方商定。
四、锈垢除垢率及洗净率的检验
1、当锈垢必须彻底清除时,设备监视管、指定面或未指定面等被清洗表面,需按GB 8923的规定进行检验。
2、油污垢率及洗净率的检验
3、直接或可能与氧、富氧、浓硝酸等强氧化性介质接触的设备上的油污必须彻底清除。用以下任何一种检测方法均可;
a.以擦试法(见底6.4.1条)检查监视管(或指定面)及设备的未指定面,用目测认定滤纸或白色擦拭物上无油迹。
b.以紫外光或黑光法(见6.4.2条)照射监视管(或指定面)及设备的未指定面,用目测认定清洗面无紫蓝荧光或任何杂质。
4当清除油污无特别要求时,以挂水法(见6.4.3条)检查监视管(或指定面),用目测认定除垢率(或洗净率)。
五、化学清洗工程验收
1、化学清洗工程验收时,施工方应向用户方提交:设备化学清洗 方案、施工记录及分析化验数据。
2、有施工方和用户方质量检验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化学清洗质量检测,将结果填入《设备化学清洗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表》(见附录A参考件)的共检结果栏。清洗质量符合本标准规定,双方可在表中签字交工。
3、上述文件待施工方完成《设备化学清洗施工总结》后,由双方各自存入技术档案。